今日諮詢,有位民眾拿來一份公文,問說要怎麼辦?我瞧了一瞧,是法院函知鑑價單位對其不動產鑑價,原因為原告為扶養費事對其聲請強制執行假扣押其房產。他自己感覺莫名其妙,也講不出所以然,那麼我便幫他恢復記憶。

我問他原告和他什麼關係?~~前妻

什麼時候離婚?~~20年前

有沒有小孩?監護權?~~有,屬前妻

當初離婚有沒有調解?~~沒映像

除了監護權有談扶養費嗎?~~有,但談不攏

有收到前妻寄的存證信函嗎?~~沒映像

有收到法院寄的支付命令嗎?~~沒映像

那你要不要回去找看看有沒有其他文件塞在哪裡?他回答要回去找找。然後我就結束談話。平時凡事不在意,出事了還莫名其妙,友善父母當引以爲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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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炳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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