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一位媽媽來諮詢,說她的兒子和媳婦離婚,前媳婦都不給看孫子,還要求她兒子支付360萬的扶養費,她該怎麼辦?
我反問她所說的有沒有證據,她拿出一份離婚協議書,我瞧了一下,內載孩子監護權歸女方,男方每月支付扶養費三萬元給女方,一期未繳即需支付女方360萬元。她表示她兒子月薪才兩萬多元,根本付不起,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,我直接回她「憨」!就是沒藥醫!
我告知此協議書並沒有顯著的違反公序良俗,但事實上超過她兒子的能力太多,建議她去聲請調解,把全部的條件列出來重談。
近日一位媽媽來諮詢,說她的兒子和媳婦離婚,前媳婦都不給看孫子,還要求她兒子支付360萬的扶養費,她該怎麼辦?
我反問她所說的有沒有證據,她拿出一份離婚協議書,我瞧了一下,內載孩子監護權歸女方,男方每月支付扶養費三萬元給女方,一期未繳即需支付女方360萬元。她表示她兒子月薪才兩萬多元,根本付不起,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,我直接回她「憨」!就是沒藥醫!
我告知此協議書並沒有顯著的違反公序良俗,但事實上超過她兒子的能力太多,建議她去聲請調解,把全部的條件列出來重談。
甲男與乙女結婚,生下三子ABC,甲乙離婚後兩年甲過世,遺產由ABC公同共有。乙女要求夫妻財產分配,但A不同意,B與C同意。
B來諮詢:若乙提起夫妻財產分配之訴,有否勝訴的機會?
有。但判決勝訴之後A還是不同意呢?
聲請強制執行。
因為甲之遺產為ABC公同共有,故ABC三人同時列被告,但原先B與C已同意(超過2/3),B與C只要提自訴,便可不用出庭,又可加速法官裁決的時效。
今日諮詢,有位民眾拿來一份公文,問說要怎麼辦?我瞧了一瞧,是法院函知鑑價單位對其不動產鑑價,原因為原告為扶養費事對其聲請強制執行假扣押其房產。他自己感覺莫名其妙,也講不出所以然,那麼我便幫他恢復記憶。
我問他原告和他什麼關係?~~前妻
什麼時候離婚?~~20年前
有沒有小孩?監護權?~~有,屬前妻
當初離婚有沒有調解?~~沒映像
除了監護權有談扶養費嗎?~~有,但談不攏
有收到前妻寄的存證信函嗎?~~沒映像
有收到法院寄的支付命令嗎?~~沒映像
那你要不要回去找看看有沒有其他文件塞在哪裡?他回答要回去找找。然後我就結束談話。平時凡事不在意,出事了還莫名其妙,友善父母當引以爲戒。
近日諮詢,來了一位60幾歲的歐吉桑,一坐下便稱不要分財產,我告知那很簡單只要寫個訴狀聲請拋棄繼承便可。當我要與他結束談話時他又說不是要繼承,他的意思是不想分財產給他的兄弟姐妹們。
接下來我又聽他抱怨他的兄弟,從他的談話中看的出來他問過很多人了,不知為何還要問,自己心裡沒個準,還是沒人給他意見,十分鐘後我打斷他的談話,釐清他的狀況,原來他沒結婚,沒小孩,不甘心他的財產落入兄弟手中。
我便給他幾個選項,讓他回去思考思考,從選項中選擇一個:1、取個老婆。2、領養一個小孩。3、找位律師立個遺囑。4、活的比他兄弟久(開玩笑的)。
日前法務諮詢來了一位歐吉桑說要和他兒子斷絕父子關係,我一聽感到非常詫異,其中必有緣故,機關藏在倉庫。我請他坐下且聽他娓娓道來,怎麼他一開口便道他兒子的不是,連續抱怨了三十分鐘,我只好在他的抱怨中尋找關鍵字。
「民國80年和老婆離婚」、「兒子和老婆住」、「今年兒子40歲」、「兒子都和老婆比較親」、「兒子都不養他」、「離婚後一直獨居」,我內心os這不就是典型的「年輕不養兒,老來要兒養」的標準範例嗎,我不禁打斷他的抱怨,反問他,有來提告嗎?他遂從包包中拿出一份公文,是他向社會局申請低收被駁回的公文(我猜想他是拿錯),我看了一看告訴他這是社會局的不是法院的,然而他開始數落社會局,我不得不打斷他的數落(因為離題了),我問他還有其他公文嗎?他才慢慢的再拿出調解的通知書及法院的裁定書。
講了落落長消耗了不少時間,重點終於浮現。真相只有一個,原來他要去社會局申請低收,因為兒子戶籍仍與其同住而被社會局駁回,駁回公文是七月初,而七月中他聲請撫養費調解,法院裁定公文時在七月底,法院裁定裁定書他看不懂,朋友跟他說要去辦「斷絕父子關係」社會局的低收才會過,
案情明朗,他過去應該有一段匪類史,為了不刺激他,直接告知拿法院的裁定書再去一次社會局申辦便可。
民眾大都不一次就講重點,也常不講實話,避重就輕,我們就得要很有耐心的頃聽,抽絲剝繭找到關鍵字再拼湊案情。